为进一步加强中山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需要,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依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相关标准要求,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总共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名(包含战斗员2名、火场文书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战斗员岗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满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现役部队退伍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役消防员(简称:“退伍军人”)年龄适当放宽至30周岁。
(二)火场文书岗位,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为满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退伍军人”年龄适当放宽至30周岁。
以上年龄计算截止2023年 8月28日,均为周岁。具体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自愿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
(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
(四)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得聘用的情形
(一)曾被行政拘留的,或者有吸毒史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三)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四)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一)享受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从事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等消防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 月7 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认真按照《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见附件2)要求如实填写好后,将此表格及本人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在“公安一网通”办理)、退役证(“退伍军人”需提供)、车辆驾驶证(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需提供)、学历毕业证书(以原件扫描件格式)一并发送至互联网263416048@qq.com(QQ邮箱)”,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字样。报考人员也可到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窗口(港口镇胜隆东路2号,港口高速入口处道路向右约200米)进行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经预选合格后,将以微信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
(三)考试
初定考试时间为2023年9月中旬。考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信息为准。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50%+笔试×30%+面试×20%。
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50%、笔试占30%、面试占2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
1、招聘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自动直接淘汰制
①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必须全部不低于60分合格分数线,否则,被自动直接淘汰,无资格参加后面考核环节的竞争,若仍参加了后面的考核环节,所取得的成绩,仍视作无效成绩。
②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折算合计总成绩少于60分合格分数线者,被自动直接淘汰。
2、体能测试
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正常的医院心肌酶检查结果,方可有资格参加体能测试。考生若不能提供本人正常的医院心肌酶检查结果的,存在身体健康体能测试风险,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并视作弃考。
(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战斗员、文书体能测试共三个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3)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成绩,并签收成绩通知单。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3、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消防业务基础理论知识等。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4、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满分100分。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成绩,并签收成绩通知单。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如实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5)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在“公安一网通”办理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扫描件一份。
(7)应聘者近期红底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和公示环节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综合折算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排名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选取,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名额确定(若比例不足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人选。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继续按照上述择优选取方法依次递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人选。
1、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体检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格检查项目要求进行,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聘。考生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2)统一组织体检。要求考生体检必须在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3)体检医院。统一指定为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全市征兵体检指定医院)。
2、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机构统一指定为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59号),考生心理健康测试必须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心理健康测试的结果不予认可,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4、公示。拟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名单公示统一在“中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五)聘用
1、聘用采用以下规则
(1)直接聘用规则:对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和具有新闻宣传、文秘、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财务会计、审计、医疗救护及医药学专业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若直接聘用人数超出招聘岗位人数的,从符合直接聘用考生名单中,按照考核成绩排名择优直接聘用,直接聘用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考核合格的,在同等分数的条件下,优先聘用规则:
①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③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
④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2、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合同聘用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如果合同到期后,无其他情形,可决定继续续签。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4、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职业发展和享受优惠政策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满足人才补充发展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可面向具有实战经验的大学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干部,担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子女入学、积分入户、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评选及保障性住房安排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七、纪律与监督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60-23889756。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0-23187749。
(二)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
2、提供的涉及招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
3、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4、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招聘对象的;
6、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招聘单位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八、注意事项
(一)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只允许报考一次,否则,视作扰乱招聘秩序处理,直接取消考生资格,无资格参加招聘考试,若仍参加了招聘考试,考取的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可以参加招聘考试的竞争聘用。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本公告原文阅读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山消防”查看和下载相关表格。
(四)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
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
2.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3.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附件1-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