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安医院是长安镇委镇政府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东莞市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决定招聘92名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35个岗位92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东莞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东莞市长安医院的薪酬绩效分配方案》的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 卫生健康 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具体年龄见岗位表。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公立医院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本人)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填写《东莞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网上报名按照按以下清单打包发至cayyrbg@163.com邮箱(附件文件名以【姓名+岗位代码】命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材料。
3、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4日,现场报名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早上8点至12点,下午2:30至5:30;周六早上8点至12点;其余时间通过网上报名。
4、报名地点:东莞市长安医院住院医技楼九楼人保股(或邮箱cayyrbg@163.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至30日。根据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报名邮箱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予补办。
(四)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60分。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1、笔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长安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及综合表现,经医院综合考虑,确定进入试工环节人员名单并通知试工时间。若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五)试工
体检合格人员由医院安排试工,试工具体要求根据医院规定执行。
通过考核人员进入试工期。试工期按长安医院规定,试用期满后,经医院综合考虑议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长安医院负责组织。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长安医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医院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招聘单位提出,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进行体检。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通过试用期的应聘人员,医院将拟招用为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的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卫生健康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医院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九)结果备案
医院将新招用人员情况报市卫生健康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和医院网站查询。
(三)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四)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咨询电话:86229999转6293 ;联系人:刘女士
附件1 东莞市长安医院2023年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 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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