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院为上海中医药大学所属事业单位,成立于2022年9月,其前身为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所。研究院主要承担国际国内中医药标准化组织的平台建设与推广、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相关数据采集挖掘研究和决策咨询、中医药质量标准基础研究和标准制定等职责。
作为国内首家独立法人单位的中医药专业标准化科研机构,研究院以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 249)秘书处、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学疾病分类代码(WHO ICD11-ICTM)和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标准化建设委员会秘书处三个国际组织的标准化工作平台为核心,承担上海市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是“上海标准”大健康专业技术评价第三方机构,也是上海市首批国际标准化实训基地。
研究院成员受聘担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以及上海市标准化专家,广泛参与上海市和国家关于中医药国际化和标准。自2009年以来,研究院团队深入开展中医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主要研究方向有:ISO国际标准的研究及制修订、中医药标准化战略及体系研究、WHO国际疾病分类研究、WHO传统医学服务评价、国内各级标准的研究及制修订、大健康领域的标准化研究及世界传统医学研究等。
目前研究院已管理发布ISO中医药国际标准125项。由研究院团队负责并代表中国专家组参与的包含传统医学章节在内的ICD第十一版已在第72届世界卫生大会(WHA)上顺利通过,这是传统医学纳入世界主流医学管理的一项标志性成果。研究院专家团队担任了国际组织的主席、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重要领导职务,掌握和引领了中医药国际标准的制定权和主导权;团队在中医药国际标准化领域所取得的成就获得了国家多位领导人的重要批示,并多次入选中国中医药发展年度十大新闻。
此外,研究院承担多项国家和省部级课题,参与起草发布多项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多次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上海标准领域学术成果奖。研究院同时承担了硕博士研究生培养任务,培养了一批中医药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复合型人才。
研究院的建设目标是以三个国际组织的标准化工作平台为核心,引领、主导中医药国际标准的制定,服务于国家“中医药国际化” 战略和“中国标准走出去”战略,并以国际国内标准的协同联通机制,创建国内国际两个标准化联盟,整合全球中医药标准化资源,以标准化促进中医药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市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院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水平人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组织纪律性强,作风优良,品行端正,心身健康;
2.热爱中医药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研究人员是研究院招录的重点人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专业均应符合学科发展方向;
5.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一年及以上上海市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对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二)岗位信息及要求
详见附件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应聘材料包括个人基本资料、教学科研情况等,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人事部门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与考察阶段。
3、面试与考察
组织面试、试讲等考察应聘者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并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审查。
4、体检
拟录用人员需到本市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5、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办理后续录用手续。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上海中医药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86-021-51322441 电子邮箱:ivylee0109@shutcm.edu.cn
上海市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院
2026年02月09日
内容来源: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60209/t0035_143861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