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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道综合事务中心公开招聘环卫保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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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5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环卫一线保洁员(工人类)数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力,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男性18-55周岁,女性18-45周岁,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力突出者可以适当放宽;

  (三)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表达分析能力;

  (四)因涉嫌犯罪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在接受调查的,受行政处分尚在影响期的,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一律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从事长兴街辖内主次干道、内街内巷、河涌水域等环卫保洁的清扫、清洗、清运作业岗位。

  招聘要求

  1、有志于从事环卫工作;

  2、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上级安排,服从工作岗位的调剂;

  3、具有国家承认的初中或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环卫工作经验者优先。

  、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规〔2024〕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享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国家规定的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应聘者携带个人资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填写《长兴街道综合事务中心合同制职工聘用审批表》(见附件1)。

  应聘者需提供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初中或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失业证或务农证明或上一单位离职证明;

  5.小一寸个人彩色证件照片1张;

  6.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7.个人社会保险清单明细。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额满即止。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293号一楼环卫办公室(老干院内)。

  联系人:范小姐、罗小姐 联系电话:020-88526437、87560547

  (二)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三)体检

  面试通过后,确定体检对象,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人员在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录用:体检合格后办理录取试用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面试的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以上面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道综合事务中心负责对本次招聘的解释工作。

  附件1:长兴街综合事务中心合同制职工聘用审批表.docx



内容来源:https://www.thnet.gov.cn/thdt/tzgg/rsxx/rszp/content/post_106574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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