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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卫生院就业见习基地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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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6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浈江区新韶镇卫生院就业见习基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见习岗位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爱岗敬业;思想品德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社会关系清楚,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二)招募对象: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人员。

(三)见习期限:3至12个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

2.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 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人员。

三、见习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公布的见习岗位条件进行报名,将下列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见习基地邮箱:sgzjxsyy@163.com,邮件主题请写为“应聘见习岗位名称+姓名”。

(2)现场报名方式:见习人员将下列报名资料交到见习基地,地址: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卫生院黄金村路6号五楼行政办公室,电话:0751-8925312。

(3)报名资料如下:

①《韶关市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见附件2);

②个人简历;

③见习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毕业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需验原件收复印件),失业青年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完成失业登记(在浈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751-8319638)。

2、面谈及签订见习协议书。

(1) 报名时间截止后或报名人数≥招募岗位人数时,见习基地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面谈,面谈具体时间由见习基地另行通知。

(2) 参加面谈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毕业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审核后退回,如现场报名时已对资料进行审核的不再审核,经面谈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见习协议书。

四、就业见习期待遇

1、见习待遇由见习基地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韶人社函〔2020〕96号)》文件要求发放。

2、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特定人员工伤保险。

五、其他

1、就业见习人员见习管理按《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关于印发的通知》(韶人社函〔2020〕96号)的规定和见习基地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2、截止报名时间见习岗位仍未招满或有见习人员中途退出的,符合本公告条件的青年可于2026年12月31日前自行向见习基地报名,招募程序依照本公告执行。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浈江区新韶镇卫生院(联系电话:0751-8925312)。



内容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CIJ4FYVbL0AmZWvfh5J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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