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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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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6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结合推进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2023年决定继续面向全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数量


面向全县优秀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2名乡镇(街道)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备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事业为上,工作有干劲有办法,敢于担当作为,积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恪守原则,依法办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现任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3.男性50周岁及以下,女性48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9月30日);


4.任职时间满足以下2个条件之一:(1)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满2年;(2)连续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累计满5年(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9月30日);


5.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


6.近2年个人年度考核均被评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粤组通〔2020〕15号)文件规定不得列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选情形的;


2.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6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各镇(街道、度假区、旅游区)党建办(组织办)。


4.报名需提交材料:


(1)《惠州市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受表彰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还需提交电子版。


(二)资格审核


所在镇(街道、度假区、旅游区)党(工)委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初审结果经镇(街道、度假区、旅游区)党(工)委会议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结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及粤组通〔2020〕15号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即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三)加分


结合《惠州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暂行)》文件精神,任期内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个人或集体获得荣誉的,对综合成绩进行加分,其中县级表彰加2分,市级表彰加4分,省级表彰加6分,国家级表彰加8分。表彰须为党委、政府或所属部门授予个人或集体,同级多项表彰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经县委组织部审核认定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及表彰加分情况,在所在镇(街道、度假区、旅游区)及村(社区)两级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确定的报考人员名单及表彰加分情况由县委组织部报送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核。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表彰加分+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笔试及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围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日常工作实际设计。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


(1)面试对象:综合笔试成绩和表彰加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名单在惠东基层党建网及惠东县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2)面试方式: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招聘岗位所在镇(街道、度假区、旅游区)组成联合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拟聘用人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惠东基层党建网及惠东县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30天内未能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如有特殊情况者,需书面向所在镇(街道、度假区、旅游区)及县委组织部申请同意后,方可延期。


(九)其他要求


1.正式聘用后,被聘人员须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由镇(街道、度假区、旅游区)党(工)委下派到村(社区),继续任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不少于5年,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因不适宜任职或个人原因在5年内离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走编留,不再保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2.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考务咨询


具体招聘问题请咨询惠东县委组织部组织股,咨询电话:0752-855889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及社会监督。


七、招聘公告由中共惠东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惠州市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中共惠东县委组织部


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6日


原标题:惠东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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