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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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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3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途径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至9月26日(星期五),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二楼办公室。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提交: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查验);2.无犯罪记录证明;3.填写好的《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资格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进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面试的具体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比例组织报名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一)公示招聘结果:根据考试、体检的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办公室申请复核。

  (二)办理用工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按照政策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四)递补聘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聘用人选。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公示不通过的;

  4.公示人选放弃聘用的;

  5.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6.聘用人员被取消资格或解聘、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已聘用的取消资格或解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存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被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被监察单位留置的;

  4.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

  5.拒服兵役或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提交伪造的学历、资格、资质文件或在聘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

  8.其他依据法律法规、政策不宜聘用的人员。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三)本公告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1075453

  附件: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内容来源:https://sthjj.gz.gov.cn/tzggwj/content/post_10443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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