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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 南通市公安局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分局招聘14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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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8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非人民警察身份、非行政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等



  二、应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居住地在南通地区;

  3、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35周岁(详见岗位要求);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符合拟聘岗位的其他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6、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逐条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tzwrlzy@tzwrc.cn,邮件主题名及文件名均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

  2、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在现场完成,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材料复印件均不退还。现场报名地点:通州湾示范区金海路1号南通市公安局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分局,电话:0513-85029020。

  以上两种报名方式任选一种,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21日17:00(现场报名周六周日除外)。具体报名材料如下:

  (1)《南通市公安局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附件下载:南通市公安局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身份证和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毕业证书》电子照;如获得相应学位的,一并提供《学位证书》电子照);

  (5)个人征信报告;

  (6)其他相关技能证件原件;

  (7)组织关系证明(中共党员需提供);

  (8)退伍证(退役军人需提供)。

  (二)资格审查

  未按照要求报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初审不合格,不再另行通知。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将统一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内容一般为公共基础理论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等。

  2、专业技能和体能测评:内容一般为与招录岗位职责任务相关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体能测评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

  3、面试:主要考察入职动机、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举止和情绪稳定性等。

  (四)体检:参照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将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品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家庭背景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公示和聘用: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有关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通州湾公安公众号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以及南通市公安局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分局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将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四、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照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公安分局相关规定执行,依法享受“五险一金”等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由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公安分局统一组织,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不指定教材,招聘过程中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放弃招聘资格。招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交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时,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凡因不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手机通讯不畅、不接听电话、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3-85029019。



  南通市公安局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分局



  2025年9月5日

  南通市公安局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内容来源: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jiangsu/202509/65_6722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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