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辅警(水上救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及工作职责
勤务辅警(水上救生员岗位),非人民警察及事业编制人员,由广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统一调配使用(上班地点:广州市内),需要24小时轮岗值班。
招聘人数:1名;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救助落水群众以及其他公安勤务工作。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热爱水上公安工作,具有一定的业务工作基础;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没有参加邪教活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要求: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9月1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出生的);
(四)身体要求:具有与岗位工作强度相匹配的身体素质和形象条件,体型、五官端正,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体检,所检项目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证书要求:必须持有专业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
(六)优先资格: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部队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体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水上救助与治安工作经验者;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材料快递或自行送达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
2.报名材料:参加应聘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①报名表(附件1);②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③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和本人页);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⑤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⑥个人信用报告;⑦专业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考水上救生员岗位必须持有);⑧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⑨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背面写上名字);⑩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需一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3.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诚西街2号;
4.联系方式:政工办辅警组,83117923。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可登录广东征信预约微信小程序预约打印),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向符合条件人员在体能测试当天发放准考证,体能测试时间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体能测试、水上救生专业技能测试(体能和专业技能测试合格方可参加后续环节)和面试等内容。总成绩100分,水上救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是检测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测试分为合格、不合格。测试项目及标准:1.男性:俯卧撑?25个;女性:仰卧起坐1分钟?25个;2.4×10折返跑,男性:12秒内;女性:14秒内;3.纵跳摸高,男性?265厘米、女性?230厘米。以上三项全部合格评定为体能测试合格。
(二)水上救生专业技能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在实际救人中的操作和水上游泳技能的考评及遇到紧急情况的处置,满分100分,5个科目各占20分,测试科目及评分标准:
(1)50米真人拖带(3分钟内完成20分,4分钟内完成15分,5分钟内完成10分,5分钟以外为5分);
(2)25米自由泳(16秒内完成20分,18秒内完成15分,20秒内完成10分,20秒以外为5分);
(3)25米蛙泳(18秒内完成20分,22秒内完成15分,25秒内完成10分,25秒以外为5分);
(4)200米游泳(3分钟内完成20分,3分15秒内完成15分,3分30秒内完成10分,3分30秒以外为5分);
(5)救生技能动作规范性(由3名考官分别打分取平均值)。
(三)面试
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匹配性、综合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情况。
五、体检
以水上救生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将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报名对象自理。
六、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统一进行政审考察,主要审查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等情况,考生须按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依据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七、确定聘用名单并公示
应聘人员经体能测试、水上救生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签订用工手续
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情况反映的,由广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以短信或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并签订用工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对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试用期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九、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转正后人均包干经费不低于8.5万元/人/年的标准统筹计发工资待遇(包括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具体工资待遇与包干经费预算分配情况、个人工作绩效情况相关,存在一定浮动区间。试用期工资按80%支付。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应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体、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招聘;
(三)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政工办辅警组,83117923;
招聘工作咨询时间:工作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政工办辅警组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报名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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