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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安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汽车驾驶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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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5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云浮市云安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是云浮市云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包括:负责组织落实全区性重要工作和机要通信、应急处理、政务接待等用车安排,负责对定向化保障车辆集中管理、使用,对中心所有车辆维修保养和保险等服务工作。


云浮市云安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技能岗位汽车驾驶员2名,本次招聘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


普通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含技工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30周岁以下(即1992年9月4日后出生)。岗位要求条件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报考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k.cn/gdyajggljzp2023)。报名事宜详见系统中的《报名指南》(附件2),为防止网络拥堵,建议考生不要扎堆在最后一天报考,避免出现报名不成功的情况。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4日9:00至2023年9月8日17:00。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报名系统提示报名,填写报名表。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报名结束后,招聘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请考生认真对照岗位报考条件,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考。


2.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于指定时间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具体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3.打印准考证。


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笔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2023年9月8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报名时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传工作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4.考生进入报名系统把相关内容填写完整后要确认报名资料保存并提交。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21-2023年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可申请笔试成绩加分10分。报名时已属编制管理的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笔试加分对象。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考时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政策项目,并在招聘单位进行加分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未在“报名系统中”中填写加分事项或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查的,不予加分。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未按规定参加全部考试并获得成绩,视为放弃,不计算综合成绩。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主要测试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应试。


3.其他。


报考人员凭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对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办理申请加分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加分。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登录上述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全部笔试合格人数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项在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提供的资料如下:


1.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和学位及岗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的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学生证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仅2023年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人员提供);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审查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入围面试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面试


具体面试事宜将在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为现场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


现场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技能测试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两轮面试过程实行集中封闭管理,现场评分,发放成绩通知单。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40%+ 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技能测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


(五)综合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和入围体检的人选。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结果等事项由云浮市云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通知和组织实施。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公示及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应聘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将个人报考诚信记录在案。


(五)报考人员请留意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因未接听我局电话通知或未及时回复发出的相关信息确认通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本公告由云浮市云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咨询电话:云浮市云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0766-8636888;


投诉电话:云浮市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66-8613151;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228076


云浮市云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


附件1:2023年云浮市云安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报考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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