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事业编]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金华市价格认证中心选调2人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8-13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华市价格认证中心是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因事业发展需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招投标管理岗位2人(专业技术岗)。

  二、选调范围

  浙江省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及服务期除外)。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具备拟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因试用期、外出学习等正常因素未参加考核或未定等次的除外)。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县(市、区)以上所属事业单位从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三龄两历一身份”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用现场和网络2种方式

  报名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20日,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交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政府主楼617办公室(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或将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hfgwb@163.com,文件命名统一为“姓名+选调岗位”。

  2.报名时须提供材料

  (1)金华市价格认证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

  (4)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者进入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选调人数的3倍,否则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二)考试

  1.笔试。主要考察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资格复审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入围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所在部门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不足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决策应变、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未达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同分的,则组织报考人员进行加试笔试)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调动双方单位及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jinhua.gov.cn/index.html)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调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选调资格。

  2.本公告由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市纪委市监委驻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0579-82462522,联系人:丁女士

  监督电话:0579-82463720

  附件:金华市价格认证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1日

  附件:金华市价格认证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内容来源: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zhejiang/202508/69_671534.html

相关帖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信息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异议请联系删除!|手机版|网址大全|商网

GMT+8, 2025-8-14 09:1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