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廉江市教育局面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选调学科教研员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6-30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研人员在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的研究、指导、服务、引领等重要作用,根据我市教研工作的需要,现面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9名学科教研员。为做好公开选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选调,选拔优秀一线教师转任学科教研员,发挥教学引领和教研支撑的作用,促进我市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二、选调范围

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过硬、职业道德良好、教育理念先进、专业水平较高、教研能力较强的优秀教师。

2.有6年以上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现仍从事一线学科教学工作。

3.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有胜任教研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相应学段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曾获得县级及以上教学教研奖励。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调查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允许调动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岗位及人数

1.中学(初中/高中)教研员:物理1人,生物1人,化学1人,思政1人,历史1人,地理1人,信息技术1人,体育与健康1人。

2.学前教育教研员1人。

五、选调程序

选调教研员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教师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5日至7月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廉江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廉江市建设西路8号廉江市教育局2号楼5楼)

4.提交资料

报名选调的教师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廉江市教育局选调教研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正反面)各1份;

(3)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同底相片2张;

(5)近5年内在教学教研等方面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的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调岗位具体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合格的,方可取得面试资格。报名人员要如实提供材料,凡是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三)发放准考证

经报名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25年7月10日,9:00—11:30,14:30—17:30。

2.领取准考证地点:廉江市教育局1号楼1楼助学管理中心。

(四)考试

1.考试形式: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

2.考试时间: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确定合格分数线和名次。考试结束后公布合格分数线,按选调岗位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排名:学历高者优先→专业技术资格高者优先→教龄长者优先→身份证出生日期前者优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确定考察对象:考试结束后,按选调岗位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排名顺序和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6.选调教师考试成绩、考试合格分数线、考察对象名单及考察等有关事项,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教育局版块公布。

(五)组织考察

由市教育局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公示

拟选调对象名单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教育局版块公示。

(七)递补

如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选调等情形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选调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

六、管理与使用

廉江市教育局每年对教研员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调离岗位或退回原单位。

附件:廉江市教育局选调教研员报名登记表

廉 江 市 教 育 局

2025年6月30日


内容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WONEEmBF0zk9w5_HkiGSA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信息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异议请联系删除!|手机版|网址大全|商网

GMT+8, 2025-7-1 08:02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