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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安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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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28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我局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惠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

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并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文身;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因违反纪律、规定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六)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和士兵、体育院校及警察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用工方式和福利待遇

(一)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其中入职为高中/中专学历的,入职后四年内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者不予续聘。

(二)辅警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 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服装由公安局统一发放。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2025年6月25日8:30至2025年7月1日12: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含报名补充材料)。


内容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YzITXIgY9B9e03rzVDP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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