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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罗定市“粤聚英才・粤见未来”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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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4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罗定市,古称龙乡、泷州,是著名爱国将领蔡廷锴将军的故乡,位于广东省西部,西江之南,是西江走廊的交通要冲,是广东向中国大西南辐射的窗口。罗定以悠久的历史、独特的文化、秀丽的风景、良好的生态、丰富的物产而闻名,素有“文化之乡”、“历史名城”等美誉,是广东省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为贯彻落实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医疗卫生队伍人员结构,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罗定,2025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才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医疗卫生人才2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25年罗定市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基本条件;符合《罗定市医疗卫生人才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医疗卫生人才;

6.具有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国民教育系列或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8.2025年9月30日前需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9.本科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即1982年6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年龄放宽至47周岁(即1977年6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2周岁(即1972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10.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方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6月10日―6月16日

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6月10日―6月16日(周末除外)9:00-11:00,14:30-17:30

现场报名地点:

罗定市人民医院: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罗城镇陵园路34号医院人事科

罗定市中医院: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龙华路东路199号医院人事科

罗定市妇幼保健院: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戏院路44号医院人事科

罗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兴隆路133号

2.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以报名电子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PDF版(相关纸质文件请予以妥善保存,招聘过程中将进行复核),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并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在报名规定时间期限内,发送至相应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岗位表及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带上报名材料到达报名地点报名。

3.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应聘人员网络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罗定市招聘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硕(博)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在校成绩单复印件(学校教务处盖章)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应聘岗位人员应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经工作人员审核后,留下(1)-(2)材料原件,其他材料留下复印件原件退回(一式一份,A4纸双面复印并装订)。

4.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应聘人员需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分段记述相关学习、工作经历。为避免影响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报名表中不得漏填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4)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的扫描件。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在报考相近专业的,在报名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在国内2家以上正规高校官网寻找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将相应课程与自身专业课程进行对比并出具文字说明(文末附网址链接和网页截图,落款须手写签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在市委人才办、编制、人社、卫生健康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招聘单位将资格初审情况报主管部门复审后,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确认,对符合条件的确定为笔试或直接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有违规违纪、材料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核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才考核方式为“笔试加面试”。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以及地点另行通知,各考生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本次招聘仅设置卫生技术类岗位,主要测试卫生类基础知识,考试试题委托专业命题机构命制。

(3)笔试合格线的设定。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含60分)。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罗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ding.gov.cn/)公布。

2、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入围面试最后一名考生同分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且成绩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员名单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成绩公布时同步在罗定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等规定执行,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1)具体面试工作在市委人才办、编制、人社、卫生健康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加面试应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4)考生的总成绩在罗定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签订到岗承诺书

各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签订到岗承诺书,如遇放弃签订到岗承诺书情况的,可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招聘单位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成立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工作考察小组,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需要回避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后,确定拟招聘人员。拟聘人员初步名单经罗定市卫生健康局审议,在罗定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收到反映情况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入编手续。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5年服务年限(含试用期)。

本次人才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有关程序依次递补。

三、政策待遇

(一)岗位性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服务期限:报考人员入编后须在本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至少5年(期间,经批准可报考公务员或考研)。招聘人才在签订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含在协议服务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服务期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服务期限应顺延3年。未满5年服务期的,不得调离本市医疗卫生系统。其他情况在服务期未满离开的,一律按自动离职处置,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工资福利: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其他事宜

(一)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且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1.因入编前隐瞒疾病等而致未能履行岗位职责;

2.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

4.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的;

5.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的;

6.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

7.违反医德医风规范或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招聘的医疗卫生人才自入编之日起3年内必须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否则终止聘用合同。

(三)在本市内辞职、自动离职或调离本市的人员(包括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不属于本公告拟招聘的人才对象。

(四)本次招聘未招满的岗位,后续将滚动招聘。

(五)本公告中的“本市”是指罗定市。

政策咨询电话:0766-3923916(罗定市卫生健康局)

1.2025年罗定市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xlsx

2.罗定市招聘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云浮市医疗卫生系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xls

罗定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4日

原标题:2025年罗定市“粤聚英才・粤见未来”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公告



内容来源:https://www.luoding.gov.cn/ldsrmzf/zwgk/tzgg/content/post_1923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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