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强市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301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医科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和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下设25个学院(教学单位),27个研究机构,15所附属医院(11所综合性医院、4所专科医院)。拥有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全国科普教育基地1个、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32个。现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0个;ESI综合排名位居全国高校第69位,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免疫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微生物学、精神病学与心理学、材料科学、化学、社会科学总论11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其中临床医学进入全球前1‰。学校拥有国家临床(中医)重点专科31个,省部级临床(中医)重点专科114个,其中呼吸科连续十五年排名全国第一,变态反应、胸外科、小儿外科排名全国第五,精神医学、小儿内科排名全国第七,罕见病排名全国第八。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七) 符合广州市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及本公告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报名首日)。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4.学士学位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5.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的要求为准。
(八)招聘人员类型为2025年毕业生、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和不限。
2025年毕业生是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本方案不面向2026年毕业生。
(九)港澳居民应聘,应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的规定。
(十)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应聘,应符合《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的通知》的规定,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2025年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十一)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六)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
(一)招聘岗位
本方案所有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主要招聘医生、医技人员、药师、护士、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等。具体岗位见《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
(三)报名方式
登录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gzykdx.iguopin.com/),依据《网上报名系统填报须知》(见附件)的指引进行报名。
五、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依据应聘人员在对应的招聘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及上传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初审状态及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经审核,如发现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不实的,应聘信息将退回处理且不允许再次填报该岗位;发现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与上传材料不全、不符合格式要求或无法形成佐证关系的,报名信息将退回处理且在审核意见注明修改意见,应聘人员需在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前完善好材料并重新提交报名表等待重新审核,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本次应聘资格。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进入笔试。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9日。
1.学历、学位要求
国内毕业生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国(境)外留学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025年国内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本招聘年度内应当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国(境)外留学归来的2025年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在本招聘年度内应当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人员在报名时应按要求在报名系统分别上传就业推荐表、成绩单以及《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见附件),或者现就读学校成绩单以及《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书》(见附件)。
2.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名称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含学科门类、学科名称、专业名称),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名称一致,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特殊情况说明:
(1)国内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在报名系统上传毕业院校出具的相近专业证明(模板见附件)及所学课程清单,以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按专业参考目录所属来认定,不启动相近专业认定的程序。
(2)国(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名称若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但其专业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在报名系统上传所学课程成绩单及正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
(3)同时设置了本科、研究生专业要求的岗位,本科、研究生专业须同时满足要求。岗位需求表明确说明不必同时满足要求的除外。
3.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等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通过资格考试或评审、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岗位如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但在报名时无法取得相应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报名时应按要求提交《关于在本年度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承诺书》(见附件)以及培训单位出具的合格证明(盖单位公章)。
4.关于工作经历的认定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以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年10月前编制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对工作经历有指定要求的,如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无法证明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需要提供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5.其他要求
(1)岗位需求表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在报名系统上传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距离报名首日6个月内的党员证明材料,材料须含入党具体日期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2)岗位需求表的其他要求中如提及多个条件,应聘人员须同时满足全部条件,岗位需求表明确说明不必满足全部条件的除外。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笔试由广州医科大学统一组织,行政管理岗位原则上考核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考核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具体笔试科目、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所示为准。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二)笔试对象
1.应聘人员均需参加笔试。
2.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广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紧缺专业目录》范围内的紧缺专业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及名次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用人单位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
1.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
2.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
3.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七、资格复审
(一)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情况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合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招聘1人的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4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用人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四)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核。
八、面试
面试包括综合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和岗位实操测试两个环节。具体时间、地点、考核形式及环节先后顺序由各附属医院自行决定(具体内容另行通知)。每个环节及格分数为70分。面试各环节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名确认领取。若应聘人员现场无法签领的,经应聘人员同意,可通过电子邮件送达。
第一环节成绩为70分及以上的人员进入第二环节。
面试考核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线上远程方式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具体安排由各附属医院另行通知)。
九、成绩计算方法
成绩计算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其中,面试成绩由综合面试、岗位实操测试成绩按6:4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岗位实操测试成绩任一低于70分的,均不进入体检环节。各环节成绩如出现小数,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体检
根据招聘公告的拟聘人数和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情况,根据面试成绩高低进行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通过面试中的综合面试环节成绩高低确定。如综合面试环节成绩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组织成绩相同人员另行组织面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安排及结果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十一、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实施。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医科大学及各附属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办法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四、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接到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入职手续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属单位在职人员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现工作单位提出书面辞职或调动申请。无正当理由,超过10个工作日仍不配合用人单位开展入职工作的,可视为放弃聘用。
(二)经公示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首次就业人员(含已就业但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缴纳部分不足12个月或机关事业单位未完成转正定级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三)持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被录用后,须按广东省、广州市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确认,服从单位岗位聘用安排,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岗位聘用。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聘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十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要求和相关附件材料等,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报名、资格初/复审、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试用期等公开招聘全过程及聘后管理,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十六、其他
(一)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医科大学及各附属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技术支持
QQ:2286862847 联系电话:020-61015005
(三)报名咨询
附一院: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1568751
附二院: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34153830
附三院: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81292846
附四院:赖老师 联系电话:020-62287024
附五院:马老师 联系电话:020-66819062
肿瘤医院: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83509102
口腔医院: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81618581
广州医科大学: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37105078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四)监督投诉
附一院:莫老师 联系电话:020-81566471
附二院:杨老师 联系电话:020-34152499
附三院:杨老师 联系电话:020-81292186
附四院:石老师 联系电话:020-62287316
附五院:卢老师 联系电话:020-82283138
肿瘤医院:邵老师 联系电话:020-66673618
口腔医院:林老师 联系电话:020-81261426
广州医科大学:宋老师 联系电话:020-37103538
(五)官方网站链接
广州医科大学https://www.gzhmu.edu.cn/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http://www.gyfyy.com/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http://www.gyey.com/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http://www.gy3y.com/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https://www.gydfsy.com/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http://www.gyfwyy.com/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https://www.gzcancer.com/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http://www.gykqyy.com
(六)本公告由广州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 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 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docx
附件4 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docx
附件5 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书.docx
附件6 关于在本年度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承诺书.docx
附件7 网上报名系统填报须知.docx
广州医科大学
2025年4月16日
原标题: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来源:https://zpxt.gzhmu.edu.cn/gzykdx/recruit/a.epx?action=webView&entityId=HR_RECRUIT_NOTICE&selectedId=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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