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招聘1名保洁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及传染病史;
(四)本人及近亲属无违法犯罪行为;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
保洁员1名:年龄4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品行、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纪律观念强;可接受周末、节假日加班。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1979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三、相关待遇及福利
符合聘用条件的,经试用合格后正式聘任,试用期间及正式聘用后,薪酬福利待遇参照《三角镇机关雇员薪金福利管理实施办法》标准执行,试用期为1个月,不服从安排者不予录用。
四、招聘流程
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参照《三角镇人民政府机关雇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等程序,择优录用。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7日,8:30-12:00,14:30-17:30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
(四)报名地点: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政工监督室(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39号),咨询电话:0760-23185008(工作日8:30-12:00,14:30-17:30),联系人:陈警官。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负责解释。
招聘岗位
原标题: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保洁员招聘公告
内容来源:http://www.zs.gov.cn/sjz/rsxx/content/post_250314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