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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国资委所属企业公开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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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8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持续优化惠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的专业结构,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人才在企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国企选聘人才,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所属一级企业及下属企业管理及技术岗位,选聘人数共30人,岗位详见《惠州市国资委所属企业公开选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所属一级企业具体为:惠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港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为“各集团”。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惠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选聘条件的在编在岗公职人员;惠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所属国企中符合岗位条件的在职在岗企业人员。

(二)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基础条件: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诚信廉洁,近三年无重大失信记录;

3. 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及个人征信报告中存在重大违约记录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 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

7. 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8. 个人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9.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10.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及聘任。具体如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6日。

2. 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电话、现场、纸质材料邮寄等方式的报名。请将报名资料打包为一个压缩包,发送至岗位对应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每人只可报名1个岗位,重复报名者按首次报名岗位确认。

3. 报名资料:

(1)《惠州市国资委所属企业公开选聘岗位报名表》(附件2),请将填写的电子文件Word及签字版扫描件PDF一同作为资料发送;

(2)结合选聘岗位职责所撰写的个人陈述材料;

(3)工作证明资料:包括录用或聘任通知、职务任命通知、评优评先证明等;

(4)学历技能资料:包括全日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最高学历证(与全日制学历相同的不重复提供)、学历认证证书(学信网或留学e网通出具)、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

(5)个人信用报告;

(6)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格审查。

市国资委及各集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岗位要求、报名条件和资料等,分别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岗位聘任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参加面试的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报名者亦可参与面试,其中:集团本部高管、专职外部董事以及集团内仅有一个选聘岗位的报名者,其面试成绩须高于所有拟录用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录用;其他岗位报名者,其面试成绩需高于岗位所在集团所有拟录用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录用。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为0,该岗位终止选聘。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个人陈述、答辩、素质测评组成。应聘人员在个人陈述环节简述本人基本情况,对所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和打算,每人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在答辩环节回答评委的提问,每人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素质测评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由以上三部分综合计算得出(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个人陈述与答辩分数占70%,素质测评分数占30%。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市国资委和各集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成绩高于60分(含)者方可进入后续选聘程序。

(四)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岗位聘任人数比例为1:1,面试成绩高于60分(含)者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还须满足成绩高于平均分的相关要求)。市国资委、各集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组成干部考察组,到拟选聘人选的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或考察结果反映人选不适宜聘任的,则按面试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应聘人员是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的,需承诺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确定考察对象前取得所在单位同意证明(附件3),若正式聘用后需放弃原有身份。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或最新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反映人选不适宜聘任的,则按面试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聘任。

市国资委及各集团根据面试成绩、组织考察结果、体检结果等,研究确定聘任人选,在市国资委和各集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录用。

四、用工关系及薪酬

聘任人选通过公示后,与所在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涉及试用期、薪酬、业绩考核等事宜,按照所在企业人事管理有关制度实施。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须对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填写有关专业信息,所学学科类别应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三)本次选聘涉及年龄、工作年限等相关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四)选聘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应聘人员信息及提交的资料严格保密。

(五)本次选聘活动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市国资委、各集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面试、录用等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选聘工作,并对本次选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市国资委组织人事科、各集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选聘、公示、聘任等事宜咨询,不接受关于面试内容的咨询。联系电话:0752-2117256(市国资委)、0752-2688798(市水务集团)、0752-2829227(市交投集团)、0752-7218366(市城投集团)、0752-5119008(市港投集团)、0752-2835518(市国投集团)、0752-2101681(市产投集团)。

(八)市国资委、各集团纪检部门负责受理举报或投诉,联系电话:0752-2117877(市国资委)、0752-2688279(市水务集团)、0752-2829558(市交投集团)、0752-2697456(市城投集团)、0752-5119206(市港投集团)、0752-2835388(市国投集团)、0752-2101693(市产投集团)。


内容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H43GNXvJ0-UWwmq3wW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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