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地处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惠州,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本科高校、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立项院校、省高校“三全育人”体制机制建设试点单位、省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高校。
为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5名,详情请关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惠州学校人力资源部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开招聘公告,现将有关招聘计划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其他条件,详见《惠州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引进待遇按照学校规定执行,若符合惠州市新引进人才安家落户补贴发放政策的可按惠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以广东省人社厅和惠州学院人力资源部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开招聘公告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要求登录广东省人社厅报名系统和惠州学院报名系统http://zpgl.hzu.edu.cn/,查看具体报考岗位要求等信息,并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要上传提交的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本人彩色证件照;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正反面);
5.学历学位证书(从大中专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
6.有职称要求的需提供职称证;
7.有提供成绩单要求的需提供专业课程成绩单;
8.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类业绩成果材料;
10.其他能说明自己能力的各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四)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报名时对所填报资料及所提供的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4.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境外留学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
5.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他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如未能按期取得上述材料,将取消资格。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广东省人社厅进行资格初审,详情请留意省人社厅官方网站。
2.资格复审
会议评议前由学校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等相关资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会议评议资格。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因入围会议评议的应聘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不予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包括通讯评议和会议评议。
岗位代码为A的岗位:考核方式为“会议评议”。
岗位代码为B的岗位:考核方式为“通讯评议+会议评议”。
(一)通讯评议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选,学校将进行通讯评议。
评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及岗位匹配度等。
评议成绩为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岗位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会议评议人选,不足1:3比例的,可按实际合格人选确定。
(二)会议评议
评议方式为现场教学展示及现场答辩。评议成绩为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相同者,按通讯评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仍相同,按最后一环节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仍相同,由学校另行组织面试。
(三)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留意所报考二级学院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七、体检
根据会议评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入围体检人员由惠州学院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相关规定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校校长办公会会议审定通过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惠州学院官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有关说明
1.本公告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2.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数。
3.本公告关于成绩的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4.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5.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6.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2-2529142(人力资源部)
监督投诉电话:0752-2527273(纪检监察室)
相关附件下载:
惠州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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