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名广东教育学院),1955年创办,是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设有海珠校区和花都校区。
学校立足广东、面向湾区、辐射全国,服务基础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坚定不移地走特色办学之路,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主动服务广东省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承担着基础教育教师、校(园)长的培训任务,与地方政府共建附属学校和教育实验区,推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社会享有较高的声誉。
为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第一批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限制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9:00至2025年3月21日16:00。应聘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压缩包大小不超过30M)发送至报名邮箱rskzp@gdei.edu.cn,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如“Y001张三”。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或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间内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自动回复邮件方为报名邮件投递成功(即报名成功),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的考生报名不成功。
五、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聘教师学术情况表》(附件3)。
2.个人简历、个人业绩成果材料(含科研项目、已发表的论文著作等)、获奖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等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3.应聘人员需提供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普通高校2025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如未能按期取得上述材料,将取消应聘人员拟聘资格。
4.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境外留学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5.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研究方向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包括:(1)课程成绩单;(2)毕业院校关于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3)研究方向的研究成果、获奖情况证明、资格证书等。
六、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校园网公布。会议评议前由学校组织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复审结果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包括通讯评议和会议评议。
(一)通讯评议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选,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议。评议内容包括学术态度、科研能力与学术基础、业绩成果、创新力及发展潜力等。通讯评议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通讯评议不合格的人选不予进入会议评议环节。通讯评议结果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等方式告知考生。按照通讯评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会议评议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选确定进入会议评议人员。
(二)会议评议
会议评议分为专业教学展示、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两个阶段,总时长不超过25分钟。
1.专业教学展示。应聘人员将根据指定题目以PPT等方式进行专业教学展示。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时长不超过10分钟。专业教学展示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2.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应聘人员以PPT等方式进行科研能力展示,时长不超过5分钟。主要考查业绩成果、对本专业领域研究前沿问题的认识、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语言表达等。科研能力展示结束后进行现场答辩,主要考查人岗匹配度、组织协调与应变、语言表达等。答辩时长不超过10分钟。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会议评议总成绩=专业教学展示成绩×40%+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成绩×60%。
考试综合成绩=会议评议总成绩。考试综合成绩设合格线80分,综合成绩低于8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对象。同岗位人选按会议评议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岗位人选会议评议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评议小组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评议小组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学校另行组织会议评议。会议评议总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校园网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八、体检、考察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每个招聘岗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的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同时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通过电话通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有关说明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
2.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
5.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6.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
7.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8.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处理。
招聘工作电话:020-34113286(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34115585(纪检监察室)
附件1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第一批教师岗位表.docx
附件2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聘教师学术情况表.doc
原标题: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5年第一批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内容来源:https://hrss.gd.gov.cn/zwgk/sydwzp/zpgg/content/post_467952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