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4名,其中2名执法辅助人员,2名行政辅助人员(从事机关行政业务保障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辅助人员职责与义务,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执法辅助人员和行政辅助人员均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能较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沟通协调能力强,具较强的保密意识;
6、具有广州市户籍和C1及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能胜任夜间室外勤务工作者、熟悉办公室文书电脑文件基本处理操作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总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时。
3、报名地点: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262号)九楼人事科(905室)。
4、报名要求:报名者应填写《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并本人签名),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驾驶证(如有)、户口簿、失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对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所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 取消资格。
(二)面试
考试形式采取面试,进行综合素质考评,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岗位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由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进行评分,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三)体检
面试后我局电话通知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要求体检的,不予录取,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在1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以及其他不适合录用的情形,经查证属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聘用安排
经综合素质考评、体检、政审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取,由招聘单位负责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的经费标准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0月13日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833551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