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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5年上半年赴武汉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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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7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花都区位于广州北部、广东几何中心、湾区顶点,素有“省城之屏障、南北粤咽喉”之称。现辖4街6镇,总面积970.04平方公里,户籍人口83.95万人,常住人口约164.24万人(依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享有“汽车之都”“中国音响之都”“中国皮具之都”“中国化妆品之都”等美誉,区内还有广州地铁9号线、3号线、广清城际和广州东环城际铁路,形成外联内通的国际空铁枢纽格局。当前正以头号工程的力度和势头实施“百千万工程”,锚定“高水平规划建设广州北部增长极,加快打造广州北部综合门户和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源”的目标,坚持“智造立区、枢纽强区、生态美区、改革兴区”发展思路,加快构建“一区一城一港一湾”(即:中部空铁融合发展示范区、西部智能新能源汽车城、东部临空数智港、北部文旅生态湾)产业发展新格局,不断厚植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推进国际视野、国内领先、守正创新、多元公平的花都教育新发展目标的顺利实施,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在武汉设点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4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花都区公办学校编制教师40人(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具体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5年上半年赴武汉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5年毕业生,即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符合本公告及报考职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的港澳居民,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以及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https://www.gz.gov.cn/gfxwj/szfgfxwj/gzsrmzfbgt/content/post_6454313.html)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年龄不超过2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示例:按报名首日为2025年1月1日计算,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职位要求。如:招聘职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等非主修专业以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专业、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国(境)外留学2025年毕业生需同步提供中文翻译),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职位条件一致,或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材料同上)。

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研究生阶段专业均须符合专业要求。以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为以下4种情况之一的,视为专业符合要求:①本科及硕士研究生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的;②本科及博士研究生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的;③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的;④本科、硕士、博士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的。

5.报考人员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学段及以上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可报考低学段的职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毕业生须承诺入职后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2025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免笔试,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报考者须打印《“免笔试”考生承诺书》(附件4),并手写签名,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上传。

7.报考语文教师职位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报考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2025年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相关等级证书,须承诺入职后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2025年毕业生如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获得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花都区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

8.本次招聘考试前,已进入花都区其他批次公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体检、考察等环节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0日8:00至2025年2月26日17:00前。

2.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完成报名。

3.报名有关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职位中的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导致不能进入后续环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线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职位。

(4)网上报名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本次招聘报名期间,区教育局将在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现场宣讲,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具体宣讲会时间和地点请留意“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2025年2月25日-2月26日9:00-18:00,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招聘大厅。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和后续环节资格。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在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资格审查资料目录》(附件3),资格审查的材料不予退还。

4.进入资格审查须提供学历学位鉴定报告或学籍在线验证等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国内高校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等证明资料(含本科以上阶段)。研究生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已毕业的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如为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含本科以上阶段)。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国(境)外留学高校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成绩单及中文翻译材料。研究生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已毕业的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如为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含本科以上阶段)。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2025年国内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5.凡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佐证材料,资格审查时,需查验佐证材料对应的原件,审核无误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具体材料详见附件3。

6.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须就本公告所要求的事项现场签订并提交纸质承诺书。

7.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并告知相关事由。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笔试两个环节。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一)面试

1.打印面试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2025年2月28日8:30-2025年3月1日8:30前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不提供多媒体教学。

3.面试安排:具体以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index.html)及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公告栏目(https://www.huadu.gov.cn/zwfw/jyly6/jyaz/zkgg/index.html )公布为准。

4.面试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1日-3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对应的候分室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6.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笔试。当通过面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实际通过人数直接进入笔试环节。

7.考生是否进入笔试环节预计在2025年3月3日9:00前在报名系统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8.2025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免笔试,其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二)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在2025年3月3日9:00-15:30前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3日15:00-17:00。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博士研究生如参加笔试,视为放弃免笔试资格,进入下一环节须与非免笔试考生的要求保持一致。

五、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如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考生的笔试成绩、综合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环节预计于2025年3月4日在报名系统公布,当天同步集中约定体检、考察、签约等事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体检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和签约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职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合格者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视情况在同一职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出现空缺职位后的7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拟聘用人员将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及招考公告_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w.huadu.gov.cn/zwfw/jyly6/jyaz/zkgg/index.html )同步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承诺5年最低服务期。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职位表中注明的岗位级别聘用或暂聘。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报考职位的岗位等级,如被聘用,均按报考职位进行岗位等级聘用。考生聘用后具体工作职位由聘用学校统筹安排。聘用期间按聘用岗位享受花都区同类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后按“区管校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须服从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和聘用学校的工作调配并参加区内学校交流轮岗。

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十一、其它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职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考生对是否符合招聘要求以及所有报考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因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而被取消应聘、聘用资格或者已办理聘用手续后被解聘的,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五)报考者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六)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考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七)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未尽事宜,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为准。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线路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职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进行确认。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20-1616;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 , 13:00-18:00。咨询联系电话:020-36898754,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监督电话:020-36892602。

1: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5年上半年赴武汉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xlsx

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资格审查资料目录.docx

4:“免笔试”考生承诺书.docx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5年2月16日

原标题: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5年上半年赴武汉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内容来源: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content/post_101167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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