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充实环卫保洁一线工作力量,荔湾区岭南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环卫保洁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热爱城市管理环卫工作;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年龄男53周岁、女43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参照《广州市环卫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标准,荔湾区环卫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二)入职后购买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三)享受带薪年假、月度绩效奖、年终绩效奖、节日慰问、高温补贴、工会福利等待遇;
(四)可提供住宿以及空调、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共用);
(五)单位实行人员激励机制,专业技能人才可享受技能补贴,表现优异者经考核有机会转为管理岗位。
(六)基本工资、加班费、流动红旗评比、桶边督导等奖励,到手工资不低于6000元。
(七)其他福利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12月6日开始。
(二)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招满为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地点:岭南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荔湾区杨巷路万钟东1号一楼),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81852376;
(四)材料要求:应聘人员填写《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等有关证明材料,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六、体检安排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医院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七、录用
1.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失业证等。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附件:荔湾区岭南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