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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蕉城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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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6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蕉岭县镇(村)公共服务中心(站)人员配置方案》(蕉委明电〔2016〕17号)精神,为全面推进我镇基层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提高村(社区)级党群服务中心服务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长寿新城社区、桂岭新区社区等两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长寿新城社区、桂岭新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各1名。

  二、报名条件

  (一)户籍在本镇或常住在本镇。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关于户籍人口报名认定:以户口簿登记信息为准。

  3.关于常住人口报名认定:以常住镇社区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为准。

  (二)年龄为18至40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中共党员优先。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基层公共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电脑操作。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3.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影响期的人员;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人员。

  三、工作职责及待遇

  (一)工作职责。集中受理所在社区的党建、卫生计育、社会保障、民政等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职责范围内的公共服务事项,做好辖区业务与镇级的流转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时间。享受国家法定假日,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三)工作待遇。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五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咨询电话:0753-7189003。

  (二)报名地点:蕉岭县蕉城镇人民政府二楼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1.本人填写的《蕉岭县蕉城镇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黑色字迹中性笔填写,张贴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中共党员(正式/预备党员)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

  上述要求提交的材料待查验后退回原件。报名完成并经初步资格审核后,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形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别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入围人数达不到1:3,则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面试成绩按各占50%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人选。

  笔试、面试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七、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和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

  (二)若考察不合格或在公示前确认自动放弃招聘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经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者经县委组织部审核确定为聘用对象。被聘用者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及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在未聘用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补聘。

  (三)聘用期间的管理。专职人员日常管理由镇党委和所在村(社区)级党组织共同负责。每年由镇党委组织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聘用期间,党团关系转至工作所在地党团组织。

  九、相关事宜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取得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此次招聘有关政策的解释由蕉岭县蕉城镇党委、政府负责,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753-7189003。

  公告:附件:蕉岭县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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