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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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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5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将于2023年秋季开设高中部,因学校学生人数激增,师资紧缺,为加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市教育局同意,决定在普宁市内在编在岗教职员中公开选调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共选调教师3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普宁市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服务期已满;


  2. 所在学校有富余的相应学科(报考者任教学科、任教学科按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教师。


  (二)选调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执行能力;


  3. 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4.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 具有选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


  6. 具备选调岗位相应学科的中小学二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7. 教学成绩显著,获得普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教师优先推荐。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 有师德失范行为人员;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以上所规定的年限、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6日。


  三、报名方法


  本次选调教师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5-1六楼会议室


  (二)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7月30日


  (三)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按规定时间携带有关资料到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和初审。学校初审通过后,报名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核确认,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由市教育局发给准考证。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 《2023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电子版同步发送到邮箱pnsjszp@163.com和pnhfbgs@163.com。


  2. 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 学历、学位证书;


  4. 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 荣誉证书等其他证件证书;


  6. 由所在学校及教育组(局直属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3);


  7.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以上证书、证件、证明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要求:报考者应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如:“小学语文教师”、“初中语文教师”等。所有报考者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为方便联络,请所有报考者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组织实施,普宁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面试采取说课、答问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知识,由面试组根据面试对象报考岗位指定说课内容,面试对象现场备课和说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在分析、处理教材,教学方法,教学过程和板书设计,言谈举止等方面能力,每位面试对象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问时间不超过5分钟。


  面试评委小组由市教育局牵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选派。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和须知等事项由考务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未能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各选调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选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报考同一岗位教师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评分第一项要素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定名次;若第一项要素得分又相同的,则以第二项要素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定名次,依此类推。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实施。主要是查阅考察对象档案,审查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对象,若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拟选调对象在普宁市教育局官网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不再递补考察对象。


  七、聘用及待遇


  拟选调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确定为选调对象,由选调单位按程序报市教育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受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所需经费由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承担。


  (二)所有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本次选调教师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普宁市教育局人事股0663-2244850;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0663-6188010。


普宁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0日





1.附件1:2023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xls


2.附件2:2023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


3.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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