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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招聘事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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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4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务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11月公开招聘事务员岗位表》(附件1,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条件,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考生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在职研究生可以凭本科学历报考,在读研究生不可以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8年11月24日至2006年11月23日),个别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犯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参加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方式及时间

  (一)报考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shenshanzpv1.htirc.cn/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为防范冒用他人身份恶意注册、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报考等情况,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进行实名认证。

  (二)报考时间

  2024年11月23日10:00至11月29日16:00。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3.所有注册报名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并上传相关附件,请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文件格式为jpg、png,大小不要超过10M):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3)学历、学位验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电子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附件2,填写后打印,在承诺人处手写签名后上传);

  (5)岗位条件有专业资质要求的,须上传相关证书。证书须为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评定,且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6)岗位条件有单位(部门或行业)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合同、社保清单、工作证明或离职证明等(报名期间提交其中一项即可)。岗位条件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从事相关岗位的佐证材料;

  (7)岗位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的,预备党员身份可以报考,报名时须上传党员相关佐证材料。

  四、资格审查及改报

  (一)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同步对考生的资格条件及附件材料进行初审,考生须及时到报名系统上查看初审结果,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交附件材料不全、不规范的,初审结果不通过,考生可在改报时间内修改材料重新报名或补交材料,逾期视为初审不通过。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

  2.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5:1的,在改报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考生可在改报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改报时间

  2024年12月3日10:00至12月3日16:00。

  (三)改报注意事项

  1.仅允许改报一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此阶段不接受新报考人员报名。

  2.改报后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或改报已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视为报考失败。请涉及改报的考生严格按照相关岗位资格条件改报岗位。

  五、线上笔试

  (一)笔试时间

  暂定2024年12月7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二)笔试科目

  1.业务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Ⅰ类)》和《申论(Ⅰ类)》。

  2.综合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Ⅰ类)》和《申论(Ⅱ类)》。

  3.法务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Ⅱ类)》和《申论(Ⅰ类)》。

  4.专业技术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Ⅰ类)》和《专业科目》。

  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Ⅰ类)》测试内容包括常识应用、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等部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Ⅱ类)》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Ⅰ类)》基础上增加法律知识测试;《申论(Ⅰ类)》主要测查阅读理解和文字表达能力;《申论(Ⅱ类)》主要测查归纳概括和公文写作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查考生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水平。

  (三)成绩计算

  1.业务类、综合类、法务类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70%+《申论》成绩×30%。

  2.专业技术类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70%+《专业科目》成绩×30%。

  (四)成绩公布及合格线

  笔试结束后将择期公布笔试成绩合格线,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六、资格复审及面试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成绩同分则一并入围。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招聘人数5倍的,合格考生均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程序: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个人中心-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确认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时间结束前补全的,视为未通过资格复审。

  因自动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导致该岗位拟面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将于资格审核时间结束前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线下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合格的考生进入总成绩的计算。

  3.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4.面试差旅补贴:2024届应届毕业生来我区参加面试给予差旅补贴,其中省内高校毕业生按照500元/人,省外高校(含海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按1000元/人标准核发补贴。符合面试差旅补贴发放条件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学历证书、无社保记录缴纳证明、银行卡复印件(含卡号、开户行、手写签名)。

  七、综合测评

  拟聘人选须进行线上综合测评,主要为心理测验,测评结果作为后续聘用的重要依据。

  八、背景调查和体检

  (一)背景调查。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对拟聘人选开展聘用前背景调查,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拟聘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到三甲医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入职体检常规项目。

  九、公示

  根据背景调查和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有关规定的,由指定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

  (二)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入职通知后15天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十一、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进行日常管理。根据规定设置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聘用。

  (二)事务员薪酬福利待遇按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业单位事务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事项

  (一)事务员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员额管理。

  (二)本公告内容和相关提示不代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将成为名义上或实质上的用工单位,也不代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将与考生建立直接的法律关系,聘用人员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以三方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

  (四)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同时应时刻关注招聘相关信息。因考生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接听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六)考生有以下情形的,记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两年:

  1.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

  2.考试过程中存在使用违禁设备、作弊、代替考试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3.不参加面试、背景调查、体检等环节,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的;

  4.在聘用公示后放弃入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的;

  5.其他应记入诚信档案情形的。

  (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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