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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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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4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一般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2024年10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岗位表》(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保守国家秘密;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专辅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报名时间截至11月5日17:00。

2.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http://gmczrl.ikaowu.com/)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系统报名咨询电话:0755-88211792,联系人:曾小姐。



报名岗位咨询电话:0755-29428367,联系人:邹小姐。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报名资料:须在报考系统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照片(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b)

①《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2024年10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可电子版填写,但本人手写签名处需打印签名并按手印,表内要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3);

②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验原件交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两个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验证(两个验证报告都能在学信网上电子认证,手机截图查询界面无效,必须线上验证后下载打印后扫描上传报名系统);

⑤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

⑥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5,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

(二)纳入备选库

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可在报名表中选择是否同意纳入“备选库”,当报名人员成绩达到合格线时,未被招用的原则上可纳入“备选库”,有效期为半年。若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的相关岗位出现空缺时,可结合岗位需要从备选库中择优招录。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我街道将对考生报考材料及个人条件进行初审,不符合职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审核不通过。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在报考系统上进行考试确认方可参加后续考试。审核通过的考生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审核不通过则不予通知。

2.资格复审。办理入职前收取报名资料,①⑤⑥项及岗位表要求需提供的资料收原件,②③④项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对上述材料审核。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报考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10月29日,岗位报考年龄35岁(即1988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则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西院区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递补

进入体检、资格复审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复审,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或放弃办理入职的,相应职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原则上自通知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办理入职,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不按时办理入职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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