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进一步提升全市就业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函》(粤人社函〔2024〕237号)等文件精神,阳江市面向社会招募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一)岗位计划
2024年度全市共计划招募33名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招募单位为市、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具体招募岗位详见附件)。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三)服务期限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同一岗位的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在服务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予支持并依法办理离职手续。
(四)工资待遇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有关规定,2024年批次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参照当地(县级)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确定岗位待遇标准,服务期间按此标准执行。
二、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算至报名时不超过2年)。
(二)优先招募条件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下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法或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募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的原则组织开展招募。招募工作由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由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按岗位分类计分排名,但遵循“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原则。具体方式如下:
(一)若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等于岗位招募人数的,则该部分考生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获得体检资格。
(二)若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大于岗位招募人数的,则按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比例确定“困难高校毕业生”面试入围名单并进行面试,最后按综合成绩确定招募人员。
(三)若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小于岗位招募人数的,则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获得体检资格。剩余岗位从报考相同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并进行面试,最后按综合成绩确定招募人员。
(四)因考生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导致面试名额空缺的,从报考相同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原则,由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五)因考生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弃权或不合格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相同岗位且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中,按“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原则,由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招募岗位出现空缺的,且报考本岗位人员中已无符合递补条件人员的,从报考其他岗位且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经考生同意)中,遵循“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原则,由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调剂。
(七)因录用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期限未满6个月离职的,遵循“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原则,由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或重新招募。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31日9:00-11月6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统一在事业单位招考网报名(https://www.sydwzk.cn/gdyjsjccyfwgzp2024)。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按系统提示报名。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材料
(1)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2)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JPG格式);
(3)上传本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JPG格式);
(4)困难高校毕业生按下列不同情形分别上传身份证明材料:
①属城乡低保家庭成员的,上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JPG格式);
②属特困人员救助家庭成员的,上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JPG格式);
③属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的,上传《特困职工证》(JPG格式);
④属脱贫人口家庭成员的,上传脱贫人口家庭成员证明材料(JPG格式);
⑤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上传《残疾人证》(JPG格式);
⑥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的,上传《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JPG格式,证件需有1年以上有效的失业登记记录);
⑦属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上传《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JPG格式,证件需有有效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记录);
⑧广东生源困难高校毕业生还需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JPG格式)。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留意“阳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告通知,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由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确定面试人选。遵循“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原则,按照本公告第三条的招募原则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2个工作日内在“阳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3.资格审核。进入面试的人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阳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提交资料如下:
(1)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
(2)报考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3)属城乡低保家庭成员的,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
(4)属特困人员救助家庭成员的,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
(5)属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的,提供《特困职工证》原件;
(6)属脱贫人口家庭成员的,提供脱贫人口家庭成员证明材料原件;
(7)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提供《残疾人证》原件;
(8)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的,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证件需有1年以上有效的失业登记记录);
(9)属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证件需有有效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记录);
(10)广东生源困难高校毕业生及困难家庭成员(低保家庭、特困人员救助家庭、特困职工家庭、脱贫人口家庭)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
(11)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12)《阳江市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表》原件一份(事业单位招考网报名系统下载)。
4.面试。面试由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面试事项在“阳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5.成绩。
(1)笔试、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并及时在“阳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2)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三)体检
根据招募原则和招聘考试办法,招募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对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结合本次招募岗位的实际情况执行,由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医院在“阳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考察、公示、录用
1.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2.公示。通过考察的人选,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阳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3.录用。由各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不再续聘。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高校毕业生”的界定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资料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并追究其个人责任。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体检因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或体检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四)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募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参加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本次招募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募组织无关。
(六)应聘人员对本次招募工作及报名系统操作程序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咨询。
招募工作咨询电话:0662-2231001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4008228076
附件: 2024年度阳江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岗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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