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潮阳区人武部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计划面向社会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4人,主要承担民兵训练、专武干部集训、学生军训和预征青年役前教育等组训工作,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团体国防教育工作,以及处理人武部机关日常业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部队退役军人。
3.大专以上学历(含),年龄35周岁以下(有部队班长任职经历、教学工作经验特别优秀的,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勇于奉献,热爱人民武装工作。
5.具备“四会”教学能力,能够胜任组训任教、机关业务处理和值班执勤等工作。
(二)不符合报名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曾因违纪(超过影响期的除外)、违法受过处理的(含服役期间)。
2.受处分期间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监察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不能通过政治考核的。
4.在各类应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
5.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且仍未处理到位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选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1月11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备齐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潮阳区人武部3楼军事科办公室,休息日不接受现场报名(资料递交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材料:①填写《潮阳区人武部专职民兵教练员报名表》,提供报名表Word文档和已粘贴照片、本人签名的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役证、党组织关系证明和立功受奖证书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5张和其他证明材料。
4.报名咨询电话:黄参谋,88371786、13556472999。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并通知符合考试人员做好准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统一考试
1.考核考察。①共同基础课目考核(50分):现场考核队列口令、单个军人队列动作、自动步枪操作、战术基础和手榴弹投掷。②组训能力考核(100分):现场考核1个共同基础课目或在部队从事专业课目的“四会”教学。③面试考核(100分):采取“多对一”模式,现场考察思想素质、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仪表形象等。④办公能力考察。现场使用word或WPS编写一份文书,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不计算分数。应聘者考核考察成绩按①、②、③项成绩之和计算。
2.审核加分。服役期间荣立过二等功的,有1次的加20分,每多1次加5分;个人三等功的,有1次加10分,每多1次加3分;中共党员、有班长以上任职经历的加10分。
个人总成绩由考核考察、审核加分之和组成。参加过全国或全军范围大阅兵,以及具备专业特长(航海、通信、防化、防空、工程、特战、无人机等)的优先聘用。
(四)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按照总成绩排序,取前4名参加体检与政治考核。体检由应聘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编制职工要求执行。政治考核主要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网上协查的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资料真实性进行复审。因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选资格;拟聘用人员考察试用期为1个月,考察试用期合格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由潮阳区人武部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即汕头市潮阳区兴潮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教育管理、工资待遇、权利义务等相关事项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人员待遇
(一)工资保险。每月基本工资约6150元(含单位、个人缴纳社保),月考核优秀的增发800元绩效奖金、称职的增发600元绩效奖金、不称职的不发放绩效奖金。选拔为专职教练员管理骨干的每月发放280元职务津贴。
(二)食宿及服装。工作日,人武部、基地统一保障伙食,个人每天缴纳5元伙食费;根据工作需要,统一配发教练员服装、标识。
(三)休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
(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二)监督举报电话:张干事,88371785、158126578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