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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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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5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561号)、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汕农农函〔2024〕185号)、陆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的通知》(陆农农〔2024〕260号)、陆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市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结合我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需要。经研究,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聘农技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10人。

  二、招募对象

  特聘农技员从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或农业种养能手中招募;省级乡土专家优先招聘。

  三、招募条件

  特聘农技员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25-55岁,文化程度高中以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具备农业生产技术和农科素质,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经验,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且在服务区域有较好群众基础。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使用智能手机及安装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能力。

  (六)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者、村干部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四、招募程序

  (一)个人申请。由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报名材料,按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资格审查。

  (二)面试考核。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面试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申报人现场陈述近年来从事农技推广及指导服务经历、工作主要业绩成果。

  (三)研究公示。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综合评价最高的人选,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后,对拟招聘的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最终人选,认定为我市2024年度农技推广特聘服务人员。

  (五)签订协议:陆丰市农业农村局与特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并颁发特聘证书。

  五、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

  按照我市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特聘农技员全年下乡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时间不少于120个自然日(由本人根据农事季节需要自主安排),主要对接所在乡镇农业产业发展技术需要,确保农技指导服务及时到位,切实解决所在乡镇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和农户生产经营的技术难题。特聘农技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自身科技特长和资源优势,促进农村科技进步,带动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发展。

  (二)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农业、农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农民提供适用技术和信息服务。

  (三)对农户进行技能指导,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对接农业产业发展技术需要,确保农技指导服务及时到位,每位特聘农技员对接不少于4个农户,每个月提供农业生产经营指导、政策宣传、新技术新品种推广等服务不少于15次。

  (四)服从并完成陆丰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按要求撰写特聘岗位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六)须安装注册中国农技推广App,每月上传日志及农情,在服务日志中填报开展相关工作及取得成效的图片、文字等。

  六、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及补助

  根据平时工作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分基础性补助和绩效补助。服务期限8个月,每人每月1800元基础性补助,服务期限满后根据绩效考核评为合格或优秀的,一次性补发。对两名考核优秀各奖励3000元。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基础性补助且直接解聘。以上费用在考核后一次性发放。

  七、考核管理

  按照《陆丰市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化考核。

  八、申报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报名表(见附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陆丰市农业农村局科教股递交申请材料。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庄文洁、黄雅欣;联系电话:8821730。

陆丰市2024年特聘农技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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