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适应市场发展的人员结构,根据茂名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正式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岗位和对象详见《茂名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
5.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公告
本招聘公告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茂名招聘网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9:00至2024年10月31日17:00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和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请如实填写《茂名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资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mmcjsjyyxgs@163.com。
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岗位代码”。
所需报名资料:
(1)近期免冠电子彩色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等证件扫描件;
(3)工作经历证明、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或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材料等扫描件;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职位;
(2)为方便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年龄要求:55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下(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4)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或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公司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注意查收电子邮件或短信,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通过资格初审,择优参加面试。如报名资料不全且不能在报名时间内补全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内容:面试将采取“面对面”问答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与报考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判断、分析、应变能力、业务技能等。
(二)面试顺序:根据考生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面试地点及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以收到的短信或者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面试成绩公布: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所在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体检人员,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六、考察
(一)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的证件原件进行复审,所有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考生需按我公司规定,在指定时间内现场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取消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或者被取消资格出现缺额的,我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员。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资料各一式一份如下:
1.报名表(与电子邮件报名时一致,打印并签名);
2.学历和相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3.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资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资格。
(二)综合考察
应聘人员的无犯罪记录等情况。不按规定时间提供综合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综合考核出现不宜录用情况的,取消资格。进入综合考察人员放弃资格或者被取消资格出现缺额的,我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员。
七、体检
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的我市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资格,根据实际需要在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的列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将在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服从公司统一管理,因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和调配的、自动放弃报考岗位的、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我公司决定是否递补。
应聘人员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工资待遇按我公司薪酬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或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应聘符合岗位人数不足比例时,是否继续公开招聘,由茂名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决定。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茂名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8-2958033
通讯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官山一路17号大院综合楼5楼
邮编:525000
附件:1、茂名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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