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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南城养护所2024年公开招聘公路养护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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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4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公路养护工。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南城养护所(挂洛溪战备渡口所牌子)为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直属管理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番禺区、南沙区两个区范围内的国省道公路的具体养护工作,负责对管养公路、桥涵、标志标线、绿化和公路构造物等进行日常巡查、养护、保洁,以及公路应急抢险工作,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

  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及工资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公路养护工A(编外合同制员工)4人;

  2.公路养护工B(编外合同制员工)2人。

  (二)工作职责

  从事番禺区、南沙区市管公路和交通设施的日常养护、维修和施工等辅助性工作,包括坑槽修补、路面灌缝、排水沟清理等。该岗位需长期在路面一线及户外作业,需参与夜间施工、节假日值班、应急抢险和户外作业,在城郊地区工作。

  (三)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按照本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有关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热爱公路养护工作,能参与夜间施工、节假日值班、应急抢险和户外作业,在城郊地区工作。

  (二)年龄为18至45周岁(时间计算截止至本次报名截止时间)。

  (三)文化程度: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并在报考前取得毕业证书。

  (四)持有C1或以上驾驶证件;应聘“公路养护工B”岗位须持有B2或以上驾驶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9:00至2024年10月22日17: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将相关资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ncyhs@gz.gov.cn。相关资料须按本公告第四条第3款“报名材料”所列顺序排列,打包成一个文件夹(以“姓名+手机号码”的格式命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至报名邮箱,并致电020-84663573或020-84663579进行确认。

  (2)线下现场报名:本人到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南城养护所机关二楼人力资源部提交报名资料(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新公路68号)。

  (3)应聘人员可任选以上方式之一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资料不退还。

  3.报名材料:

  (1)《2024年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南城养护所招聘编外公路养护工报名表》(见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在同一页);

  (4)学历、学位证书及认定材料(如有);

  (5)驾驶证(驾驶证及其副页扫描在同一页);

  (6)资格证书(如有)

  (7)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交记录、用人单位开具的证明等。

  4.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凡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能证明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考试环节)。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4)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均参加技能测试。

  2.技能测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技能测试。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技能测试项目:

  ①公路养护工A岗位技能测试项目: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②公路养护工B岗位技能测试项目:车辆驾驶。

  具体作业内容及操作要求详见附件2。

  (4)技能测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分数不纳入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考试环节),技能测试成绩于测试结束后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5)技能测试分数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因技能测试不合格或考生放弃技能测试造成招聘岗位和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不足1:3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递补人员进行技能测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

  3.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70分(低于70分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三)体检、考察

  1.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岗位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考虑:持有B牌驾驶证或以上证件;有路面施工、路桥维修或者挖掘机、高空作业车或道路施工机械操作经验;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有在公路行业从事公路业务工作经验。

  2.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3.因应聘人员或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将视为考察不合格。

  (四)公示

  经组织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的予以聘用。如有问题反映的,考生必须配合招聘单位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核实,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聘用

  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通过者可以补录。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三)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9:00—12:00,14:00—18:00)联系咨询,电话:020-84663573、020-84663579。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南城养护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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