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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蓝塘中心卫生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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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2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保障紫金县蓝塘中心卫生院各科室诊疗工作的正常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人。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如下。

一、单位简介

紫金县蓝塘中心卫生院位于紫金县蓝塘镇砂塘村,创建于1958年,于2020年5月16日整体搬迁至现址,床位200张,是一所集医疗、预防和保健、教学为一体的公立非营利性二级综合性医院,为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工伤保险定点医院。服务区域覆盖毗邻二县五镇,服务人口约20万人。目前占地3.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下设37个村级卫生站。

二、组织机构

成立紫金县蓝塘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工作小组,人员架构如下:

组长:陈豪(院长)

副组长:卢冰锋(副院长)、赖铁锋(副院长)、黄淑芳(副院长)

成员:甘永鑫(办公室主任)、曾思珍(护理部主任)、刘海旺(医务科主任)、温日红(财务室主任)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紫金县蓝塘中心卫生院办公室,甘永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工作。

三、招聘岗位

四、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其中:

(一)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临聘人员,享受本单位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1 日起至 2024 年 09 月 13 日16时00分止。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3)。

2.第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相关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成绩合格通知书。

5.近期蓝底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近五年征信报告。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上述所需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和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hyzjltzxwsy@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报名确认( 2024 年 09 月 14 日)

由紫金县蓝塘中心卫生院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未按规定截止时间进行报名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其专业知识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4 年  09 月 18 日上午10:00-12:00,蓝塘中心卫生院住院楼九楼会议室。

(四)成绩

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排名,并在院内公示栏公示。

八、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拟录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

体检于    年   月   日前在二甲综合医院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九、公示与聘用

本单位将在单位公告栏处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本单位自公示期满之日起7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流程向紫金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部门申请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上级部门同意拟聘用人员名单后,通知名单内人员到单位报到,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四)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单位公众号和公告栏处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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