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人员范围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139人。警务辅助人员安排在各业务部门、基层派出所勤务类岗位,协助民警开展日常巡逻防控、执法勤务工作,需参与值班,建议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和纪律性强。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身体素质,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其他严重疾病,男性身高165cm以上;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心理素质,吃苦耐劳、勇于担当。
(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不限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民警(辅警)的家属、复退军人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五)个别岗位同等条件下,熟悉计算机操作、熟悉写作、传媒工作的优先录用。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或配偶、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的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24日(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办公大楼2楼政工室,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府前大街15号,联系电话:0758-8392290。应聘人员须现场报名。
(三)报名材料
1、《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表格自行下载或现场报名时填写,列明拟报考岗位,报名时提交)(附件1);
2、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自行张贴在报名表相片一栏);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包括直系亲属人员)、学历证(全日制、在职教育)、学位证、退役人员需提供退伍证;
4、有驾驶证的人员需提供驾驶证;
5、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其中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户口本复印首页和个人页、直系亲属页资料);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的条件、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报考岗位等是否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
四、招聘考试本次招聘采取体能达标测试、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体能测试达标方可进入笔试、面试环节,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共有两项,为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考生两项均达到标准要求即可。具体标准参照《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2),体能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评成绩均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二)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共60分钟,笔试内容主要为基本法律法规和公安基础知识。
(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岗位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四)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执行。报考者统一到高要区人民医院南岸分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参照《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主要审核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从业经历、信用记录等情况。
(六)聘用。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期间必须服从工作安排。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聘用后,薪酬待遇由区财政保障。薪酬标准按照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应聘期间所需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必须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各环节考试考核,若出现迟到或缺席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三)本公告由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附 件:(扫描二维码可识别以下信息)
1、《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