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招录工作,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共3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非在职)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笔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非在职)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6.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9年9月2日至2006年9月2日期间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5日-13日共七天(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周六、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阳城镇工业大道169号阳山县人民法院二楼大厅,联系电话:0763-7818291、0763-7818292。
(三)报名办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下载填写《阳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3张(同版),并接受资格审查。
(四)需提交的材料(材料为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核对)
1.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退伍军人证)、学位证;
4.驾驶证(如有);
5.专业技术资格或获奖情况相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审查后退回原件);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报名时可不用提供,录用时必须提供)。
7.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同版);
8.《阳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须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阳山县人社局网站下载并填写《阳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angshan.gov.cn);
(2)在主栏目找到“信息公开”,点击进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3)在“组成部门”中找到“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进入即可。
(五)资格审查
由聘用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所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9月18日-2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持本人身份证到阳城镇工业大道169号阳山县人民法院二楼大厅(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打字测试、面试、考察、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考试及录用
考试采取机试、笔试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组织机试,机试合格准予参加笔试,机试和笔试成绩分别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一)机试
1.主要采取打字测试的方式。打字测试时间、打字测试地点、打字测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打字测试,打字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格),占总成绩的30%,机试合格准予参加笔试。
2.打字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打字技能及中文录入速度,打字速度不达60字/分钟的不设分值,60-70(含70)字/分钟的统一定为60分,70-80(含70)字/分钟的统一定为80分,80字/分钟以上的统一定为100分,均以正确字数计算。
(二)笔试
1.机试结束后,及格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应用作文。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成绩按3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
(三)面试
1.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职业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2.根据机试及笔试成绩,按拟聘职位人数1:3比例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机试及笔试折算后分数同分的,则同时进入面试程序)。如拟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测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如不能参加面试的,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进入面试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参加面试,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分数60分及以上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总成绩=机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以此类推。
五、体检
(一)确定体检对象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未达划定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则按照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体检对象,由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法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1.按照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有不得报名情形之一的,考察政审不合格;
2.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3.由县法院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计生证明原件、学历认证原件。
七、递补
1.当考生在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情形,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进行递补,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2.考生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本次未被录用的考生将纳入阳山法院招录人才库,若招聘单位一年内有同类岗位出现空缺,本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及考生情况,决定是否在人才库内进行递补。如递补的,原则上按照本次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考察聘用。
八、审核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1.对拟聘人员实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聘用单位认真核实处理。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相应工资福利。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为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工资福利按《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中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安排或变更事宜统一在阳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公布。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证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考试过程中不按规定时间回复相关信息视为自动放弃。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十、解释权
本次招聘工作由阳山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7818291、0763-7818292。
附件:附件1阳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阳山县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