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港引航站是深圳港负责全港船舶引航工作的唯一一家引航机构,隶属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港务管理局)。为加快引航专业人才引进步伐,优化引航人才梯队建设,根据深圳港引航站的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实习引航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以聘用制方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实习引航员(远洋船长)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关要求
1.航海院校船舶驾驶(航海技术)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2.身体健康且符合指定体检标准;
3.持有海船甲类一等船长适任证书并且在相应等级船舶上实际任职不少于12个月,18个月以上实际任职者优先;
4.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即1983年12 月 31日后出生;持有海船甲类一等船长适任证书并且在相应等级船舶上实际任职不少于18个月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2周岁以下(含42周岁),即1981年12 月 31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安全驾驶记录;
6.航海专业英语流利,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雅思考试成绩6.5分以上、通过六级考试或通过其他相当水平的英语测试者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于2024年9月27日前,将本人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船员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英语等级证书、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以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我站指定邮箱。我站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查后,将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到我站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2107室(邮编518032)
电子邮箱:szpilot@jtys.sz.gov.cn
联系人:秦宏雷,李敬淳
联系电话:0755-83790026,83797483
传真:0755-83797206
附件: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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