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东山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辅助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东山街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三)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3.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
5.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要求
(一)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年龄4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能胜任岗位要求,有良好职业道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管理,承受工作压力,能胜任夜间工作及做好突发情况下的保障工作;
(三)粤语和普通话流利,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
(四)善于学习和接受新知识,具有良好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8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越秀区寺贝通津17号前座4楼东山街执法队。
4.联系方式:闫小姐020-87318681。
5.报名要求: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居住证(非本市户籍居民)、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下载填写的《东山街辅助人员职位申请表》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采取面试方式。将择优确定考试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拟招聘人选需按招聘单位要求到广州市内三甲医院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四)公示
对拟招聘的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监督电话:020-87604202。
(五)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正,按照街道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东山街辅助人员职位申请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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