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是自然资源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开展资源战略、资源规划、资源资产与权益、资源利用与保护、生态修复、资源标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研究,为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基础业务支撑和决策咨询服务。根据自然资源经济研究事业发展需要,2024年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在职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在职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或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的博士后人员。
(七)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
(1)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070901),采矿工程(081901)专业。
五、其他要求
需要适应经常性出差工作。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6日。
2.报名材料
(1)完整填写并签名的《经济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在职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项目论文成果、职称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并制成压缩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jyyzhaopin@126.com)。邮件主题及压缩文件统一命名为“岗位+姓名”。报名于2024年7月X日24:00截止,以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后,我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门户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岗位,经单位领导班子或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三)考试
我院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安排将在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门户网站发布。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面试分数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按照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知识体系、业务潜能等进行综合评价。
(四)考察和体检
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确定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组织体检和考察,实行等额考察。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的或未通过考察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考察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体检在本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经我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接收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联 系 人:宋老师、顾老师
联系电话:010-61595917、010-61595939
电子邮箱:jyyzhaopin@126.com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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