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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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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2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及人数: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后出生)。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幼儿园招聘工作由该园自行组织开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8月9日至8月16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有意者请下载并填写《南头镇人民政府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资料(pdf或jpg格式)一并发送至nantouzp@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XX部门岗位报名材料。

  3.资格审核及筛选。南头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将根据网上报名资料进行初审。经筛选后择优另行通知考试。

  4.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总分100分。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拟录用人员。

  确定面试对象名单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

  (三)体检和政审

  拟录用人员需于入职前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到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四)决定聘用

  根据体检和政审情况,经镇党委审批决定录用人员,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其他说明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且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公告由中山市南头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关于招聘的相关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30—17:30拨打电话0760-23380809(郑小姐)/0760-23380769(梁小姐)进行咨询。


  附件:南头镇人民政府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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