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对生产安全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有效解决辖区救援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不断推动应急救援工作社会化,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惠州市应急救援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救援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原则及程序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组织招收。
二、招录岗位(15名)
本次共招聘15名应急救援队员,要求男性。
三、招收条件
(一)政治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为应急救援事业作贡献,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
接受基层一线集体生活,男性,年龄应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20日后出生);优秀退伍军人(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等荣誉)优先录用;曾从事基层森林消防、防汛抢险等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应急救援专业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89年7月20日后出生);特种车辆驾驶人员(持B牌驾照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9年7月20日后出生)。
(三)学历
具有全日制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考虑。
(四)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等应急救援工作,执行应急抢险救援和值班备勤等任务,服从支队相关管理规定,严格实行24小时在岗在位准军事化管理。
(五)体格条件
1.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备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身高:男性165cm以上。
3.体重: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0%,不低于标准体重-10%。标准体重=(身高-105)kg。
4.裸眼视力不低于5.0。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7.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惠州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购买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队员综合工资待遇8.1万元/年(含五险一金)。
(二)队伍提供食宿、服装、被装等工作所需物品。
(三)每年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
(四)入职后表现优异的队员,可优先参加各项专业培训;经选拔考核,符合条件的可担任队伍业务骨干。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8日止。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手机填报、线下报名、现场复核原件的方式进行,资料复核时间另行通知,原件审核后退还。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现场审核资料地点为惠州市应急救援支队(惠城区永联路1号),现场审核报名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套。
网上填报前请准备以下证件或资料以便手机扫描填报:
1. 个人身份证(正反面);
2. 个人彩色免冠一寸证件照;
3. 无犯罪证明(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证明);
4. 个人征信记录(征信中心打印个人征信报告);
5. 毕业证;
6. 大专以上学历的请提供学信网在线认证报告;
7. 本科以上学历请提供学位证;
8. 如是退役士兵请提供退役证及立功受奖原件;
9. 如具备驾驶技能请提供驾驶证。
备注:资料准备好后请扫描以下二维码填报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与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 杨小姐
电话:0752-2370926 0752-2370611
六、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选拔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列入选拔考核范围。
七、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初定2024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所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2.考试项目
主要以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为主。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3项体能平均分)×50%+面试成绩×20%。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森林防灭火知识、防汛抢险知识、应急救援知识、自救互救知识等。
(2)体能测试3项。分别为3000米跑(成绩占比50%)、俯卧撑(成绩占比25%)、仰卧起坐(成绩占比25%)(体能测试评分见附件)。
(3)面试。按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排名以报考岗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八、体检
综合考核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参加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继续执行体检。
九、公示
根据综合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聘用
(一)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参加惠州市应急救援支队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期1个月,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情形的,不予聘用。
(二)培训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每年一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如出现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间退出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补录。
(四)培训期个人无正当理由申请退出的,须返还补缴培训伙食费、服装费等费用,且今后不得参加惠州市应急救援支队队员招录。
(五)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管理规则制度的,依据相关规定解聘。
十一、注意事项
(一)此次应急救援队员招录工作由惠州市应急救援支队组织,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程。报考者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应聘者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以及在考核环节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入职后查实的,予以辞退处理。
(二)本次招录不收取报名费、咨询费、辅导费、工本费等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任何中介推荐,报考人员自行报名,防止上当受骗。
(三)请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四)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有关通知将以群发信息或电话的方式通知,请报名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参加考核,未能按规定参加任一考核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惠州市应急救援支队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个别岗位的招聘信息,并对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相关附件:
附件1 惠州市应急救援支队队员报名表.docx 附件2 诚信报名承诺书.docx 附件3 惠州市应急救援队员体能测试考核标准.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