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火炬开发区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山火炬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负责该公司治水工程管理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山火炬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业绩突出。
2.具有全局观念及良好的群众基础,作风正派,形象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应聘者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5年以上国有企业大型流域水环境治理及管网运维工作经验,且一般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大中型国有企业中层正职3年以上任职经历;②具有工程类副高及以上职称。
6.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处于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
2.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3.对曾任职单位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4.个人信用记录不良的;
5.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6.其他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等,年龄和任职经历计算至公告发布日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执行区属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管理和业绩考核相关规定。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
7月18日10:00至7月24日17:00
报考人员扫描二维码或进入PC端报名链接填写相关资料、提交附件进行报名。
PC端报名链接:http://139.159.196.210:6019/#/sign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发送报名资料。
2.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招聘程序
按照资格审查、综合评估、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实施。
根据岗位设置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审核筛选,综合岗位匹配度和报名人数情况,择优确定并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进入综合评估环节人员。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如在报名结束2日内没有收到电话或邮件通知的,则不进入综合评估环节。
六、管理方式
采用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聘任期限每届为3年,初次聘任设立6个月的试聘期,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任期届满,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考核评价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七、有关说明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程。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开发区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9893705刘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