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通过见习积累经验,及早就业,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116号)文件精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资源,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经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通过开发一定数量和一定期限的见习岗位,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见习人员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实现就业的重要举措。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人员不属于见习单位在岗职工和从业人员。
二、招募名额
本次招募就业见习人员52人。
三、招募对象
就业见习的对象为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的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的青年。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开始报名,见习岗位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请有意向者自行与见习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或登录广东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进行个人注册登录后,搜索“就业见习岗位申请”找到对应招聘岗位投放简历,建议先打电话咨询再投放简历。
(三)资格审查:由见习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名者与相关文件所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见习资格。
五、见习待遇
(一)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具体期限由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协商确定。见习协议当遵循个人自愿、政府扶持、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每名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见习,已经参加过见习的人员不能再见习。
(二)工作补贴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具体实际补贴金额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见习人员不购买社保,但见习单位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保障见习人员合法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对每人每月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前清远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620元)且不高于见习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见习单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附件:阳山县2024年就业见习岗位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