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当前消防力量不足,填补乡镇消防力量空白,沙坪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专职消防队员1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二)年龄在18-40周岁之间(即截止发布公告日期),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具备消防安全知识,无其他不适应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情形。
(三)招考对象:乐昌市户籍或父母、配偶为乐昌市户籍人员。
(四)工作日期间需常驻沙坪,节假日能根据实际需要参加轮值班,适合男性。
(五) 学历条件: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技)。
(六)退伍军人、脱贫户家庭劳动力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沙坪镇人民政府消防专职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测评、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沙坪镇人民政府三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7月8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沙坪镇公开招聘消防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证件材料;
(3)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镇(街道)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4)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相片1张。
(三)考试办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统一参加测评。考试分笔试及面试,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四、工资待遇和用工管理
(一)公开招聘的消防专职工作人员,待遇按乐昌市后勤人员标准执行,由市财政负责。
(二)采取合同制用工方式,招聘人员与沙坪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
五、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沙坪镇人民政府一楼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可向沙坪镇人民政府提出。投诉电话:0751-5890908。
(二)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沙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沙坪镇公开招聘消防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