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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报社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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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6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矿业报社是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正局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矿业行业新闻宣传、融媒体平台建设,国际矿业研究、矿业大数据集成分析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含博士后)1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在职人员(含2024年出站的博士后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

二、招聘岗位
岗位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要求
1
编辑
负责采编平台的建设及《中国矿业报》的编辑、出版。
1
汉语言文字学(050103)、新闻传播学(0503)、新闻与传播(055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社会在职人员(含2024年博士后出站人员)
1.应聘人员须以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
                       
2.专业设置主要依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3.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社会在职人员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9日。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平台”(网址: https://www.sydwgkzp.cn/cgs/index.html#/home,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局门户网站和报社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如果考试人数不满足要求,报社则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开考比例进入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对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若每个岗位超过5人的,按照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5人的,全部进行面试。若某岗位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机会,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局门户网站和报社门户网站发布。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内容:举止仪表、专业水平及岗位契合度、工作履历及业绩、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

(四)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且综合成绩不低于80分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局门户网站和报社门户网站发布。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社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报社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报社党总支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15个工作日内,拟聘毕业生须与本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三方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纳入本单位失信人员名单管理。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联 系 人:刘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10-66557099、010-66559968

电子邮箱: chinamininghr@163.com

单位网址:http://www.zgkyb.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7号奥运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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