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2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报名人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备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和开除公职记录;
5.年龄不超过28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二)岗位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岗位条件,即:
须具有(非在职)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限法律专业(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优先,文字(电脑打字)录入60字/分钟以上。
二、报名具体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5日至7月5日,考试时间待定。
2.报名材料:①《报名表》(见附件1);②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注意:①请提供电子版和签名的扫描件;② 和③请提供扫描件。
3.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资料压缩命名为姓名+报名职位的文件包发送至yfzyzzc@126.com邮箱。
4.资格审查。按上述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条件符合,将通知报名者参加考试。
5.咨询电话:0766-8186902。
三、考试
1.法律基础知识测试(笔试)。
2.电脑打字(看打)测试。
考试成绩(打字测试、笔试各按50%计算)总分为100分,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注:打字(看打)测试成绩低于60字/分钟的,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根据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合格人数不足的,以实际合格人数为准)。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从事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能,语言表达能力及形象举止。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打字测试、笔试、面试成绩按30%、30%、40%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 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拟聘用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重点考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对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从参加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市中级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管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新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间由招聘法院进行考核和录入测试,不合格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九、补录
拟录用对象全部录用完毕后,根据招录单位实际情况,可以从招录考试总成绩合格且在一年有效期内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补录。招录考试总成绩有效期自考试总成绩公示之日起算。
十、薪酬待遇
云浮中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试用期3个月,月薪约4600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按80%计发)。
十一、有关情况的说明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2年内,在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招考招聘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曾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