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巡察审计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条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1日-6月7日。
(二)报名要求
有意应聘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1.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包括word文档电子版和手写签名扫描版);
2.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一张(JPG格式,200KB以内)、本人身份证(含正反面)、户口簿(含首页和本人页)、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应聘者需以“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命名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按顺序编排,并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四)联系方式
邮箱:sjj_bgs@nanhai.gov.cn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23155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考试
本次招考进行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写作。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用人单位划定,达到最低入围分数线的考生参加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区审计局)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
(三)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区审计局)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是否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亦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是否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人员聘用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所聘人员主要从事巡察审计工作,合同期满,双方协商同意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最终成绩保留一年,在此期间如本单位巡察审计辅助人员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成绩排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进行补录。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限制招录的人员(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人员等),不得报考。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佛山市南海区审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1:佛山市南海区审计局招聘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