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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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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6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6名(含高层次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是广东省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与广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办学模式,目前已形成学历教育、工会干部培训、产业工人培训三大办学格局。学校现有学生总人数14000余人,有天河校区、黄埔校区、清远校区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099亩,主校区坐落于清远广东省职业教育城,校园占地995亩。学校现有8个二级学院,9个专业群,形成以财经商贸、信息工程和文化旅游类专业为主线,以“工商协同”服务制造业当家,以“老幼结合”服务民生福祉,以“文旅融合”服务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学校秉持“用劳模精神感召人、用劳动精神培养人、用工匠精神铸造人”育人理念,致力于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打造工会创办职业教育的标杆和典范,建设成为“湾区前列、国内知名、工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高职院校。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和2024年应届毕业生(即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三、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非事业编合同制教职工,按校编管理,与学校在编教师同工同酬,根据国家政策依法办理“五险一金”的同时,购买企业年金。应聘人员被学校招录后,具体工作岗位须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调配。
五、招聘程序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08:00至5月26日18:00。(高层次人才岗位不受此报名时间限制)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招考网(https://www.sydwzk.cn/gdnhdypjszp2024)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系统截止报名后,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的可继续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nhrscsz@163.com)
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详细、认真查看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诚信报名,确认符合条件后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按照系统格式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
(3)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从大中专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岗位有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佐证材料;
(5)岗位有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等证明材料;
(6)岗位有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提交工作证明、社保缴纳凭证或参保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7)现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8)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材料。
2.报名系统信息初审。系统将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初审,对于报考信息完整的应聘人员,给予参加考试的资格。
3.报名确认。获得笔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确认时间将通过报名系统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在指定打印准考证时间登录指定网址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必须在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报名注意事项:
1.考试方式。高层次人才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不进行笔试;其余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方式。
2.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条件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从业经历和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报名截止之日。
5.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原则上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以上年龄计算至网上报名当天);个别岗位根据岗位需求确定年龄要求;
6.《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中涉及“以上”“以下”表述的,无特殊说明,均包含本级。
7.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和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笔试
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具体安排将通过报名系统或单位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5:1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成绩相同人员一并纳入)。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高层次人才岗位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核合格,即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试教、业务考核、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试成绩计算
高层次人才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其他岗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在三甲以上医院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会在学校网站公示。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结果的,视作自动放弃。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学校人员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对新聘用人员设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确认情形出现后,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的,或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三)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正确且通畅。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相关通知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可致电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人事部门咨询。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六)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安排可根据工作进度适当调整,调整事项将及时在学校指定网站公布。
咨询电话:020-37198563,咨询部门:人事处
监督电话:020-37198566,监督部门:纪委办公室。
附件下载地址:https://www.nhic.edu.cn/rsc/info/1115/14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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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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