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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环卫站公开招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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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3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充实花地街环卫站环卫工人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清扫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保洁清扫员:15名。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热爱城市管理环卫工作;


3.年龄女的40周岁以下、男的45周岁以下,有环卫工作经验者优先;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岗位薪酬及待遇


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规〔2024〕3号)文件执行街道相关文件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5月14-5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地点:花地街环卫站(荔湾区花海街8号)。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81898459;


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荔湾区花地街工作人员招考招聘报名表、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三)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四)录用


1.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花地街环卫站


2024年5月13日


原标题:花地街环卫站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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