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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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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潮州市潮安区应急管理局的要求和实施工作需要,委托潮州市潮安区一步建设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职位和工作地点
1、岗位:潮安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员,2名;
2、工作地点:潮安区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址(位于归湖镇)。
(二)岗位职责
1、专业从事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事务;
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森林消防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2)籍贯所属:潮州市;
(3)年满18周岁(即2006年4月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即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初中(含初中)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
(6)持有B2或以上驾驶证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7)退伍军人或具有扑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不适合从事森林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6)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待遇与管理
1、根据潮州市潮安区相关文件执行,人员经费为每人每年3.8万元(上列费用均包含月薪金、节日补贴、年终奖励金、月均奖、加班补贴、办公费、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一概福利、离职经济补偿金等各项费用),并在所在地潮州市潮安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2、在人员年经费3.8万元的基础上,根据岗位实际情况统筹发放绩效工资。
3、根据岗位要求,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按需实行集中食宿准军事化管理。
4、为稳定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立激励机制,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直接续聘。
三、工作时间
执行专业森林消防队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具体服从潮州市潮安区应急管理局的安排。
四、招聘流程
(一)招聘信息发布及应聘报名时间
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2024年04月09日起至04月13日(周二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应聘方式
符合条件有意向者,请本人携带资料前往潮州市潮安区一步建设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应带齐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荣誉证书、党员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用A4纸),1寸彩色近照2张,报名资料概不退回。
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潮安大道腾瑞世纪家园12号铺面
联系电话:0768-5812030
(三)面试
1、参加面试需带资料:身份证原件。
2、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将在面试前一至两天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3、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面试或中途擅自离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四)资格审查
1、潮州市潮安区一步建设有限公司根据面试成绩择优报送潮州市潮安区应急管理局审核,面试通过者在报送潮州市潮安区应急管理局审核前必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交原有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没有准时提交相关证明的视为放弃。
2、通过资格审查复审的,确定为拟聘候选人。
五、入职体检
拟聘候选人按要求到县(区)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候选人名单将公示3天。
七、办理聘用
1、拟聘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潮州市潮安区一步建设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潮州市潮安区应急管理局审查同意后聘用,其组织关系按有关文件执行。
2、拟聘人员与潮州市潮安区一步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首次签订年限2年,试用期前2个月。试用期间如聘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方面不符合潮州市潮安区应急管理局有关工作要求,退回潮州市潮安区一步建设有限公司,由潮州市潮安区一步建设有限公司办理解聘手续。
3、拟聘用人员应遵守潮州市潮安区一步建设有限公司及潮州市潮安区应急管理局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如不服从安排,则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4、拟聘用人员在与潮州市潮安区一步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前,应终止与其他单位的劳动或者劳务关系,且无经济纠纷。若签订合同后发现存在前述情况,潮州市潮安区一步建设有限公司有权立即终止聘用合同。
5、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公告未尽事宜由潮州市潮安区一步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68-581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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