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研究中心(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面向珠海市公办中小学校和教研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选调教研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简介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研究中心(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是高新区区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类别、等级、职责、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珠海市公办中小学校和教研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或教研员。
四、薪酬待遇
被选调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选调条件
(一)被选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站报名或微信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站报名方式:打开网站http://www.xgd-hr.com/ “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网”,新用户需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填写简历不代表报名成功,要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报名上传的照片要求为彩色证件照,请勿上传自拍照。报名成功或不成功,招考小组审核后均会发送短信提醒,若未收到,可致电0756-3386025确认是否有报考记录)。
微信报名方式: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点击菜单栏“招考报名”→“报名网站”,新用户需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自2024年1月8日8时起至2024年1月16日17时止。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排列提交):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成清晰可辨的图片或PDF格式文件上传。
①《珠海市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需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岗位所需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职称证书;④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教学成果等其它证明材料(见附件1);⑤1000字以内的自我介绍。
4.各岗位拟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选调计划。
(二)资格审核
选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选调单位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将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七、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
面试采取“自我介绍+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方面的能力,其中试讲部分占面试成绩比例60%、自我介绍部分占面试成绩比例2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比例20%。考生自我介绍时,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家庭信息和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如有违规将取消成绩。面试分数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试讲成绩仍然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选调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选调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十一、递补
出现选调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选调、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情形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626542,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3629612、3629826。
(二)本次选调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选调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1.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研究中心(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选调教研员岗位表
2.珠海市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报名表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研究中心
2024年1月3日
原标题: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研究中心(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