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乐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公益性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顺德区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从2024年1月5日起至2024年1月11日,在报名期限内,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材料的电子版(电子扫描件等),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提交电子版材料后与工作人员电话确认,或现场递交材料报名。
邮箱地址:Leconghospital@21cn.com,联系电话:28338906,联系人:叶老师/邓老师,现场递交材料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45号门诊楼4楼人事科
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职称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5张(不包括报名表所贴照片),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专业,报名时需提供由单位出具的有效工作证明。应聘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可从网站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贴好照片。应聘者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相片恕不退回。
所有报名材料均不退回,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现场复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通过电话通知。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由应聘者现场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审查结果现场告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导致资格复审出现名额空缺的,本单位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四、考试事项
依据招录条件等进行初步的资格初审,电话或短信回复通知审查结果。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通过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政府网站、乐从医院官网和乐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发布笔试通知,含时间、地点、准考证领取方式等相关考试要求。
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通过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政府网站和乐从医院官网、乐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技能测试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技能测试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技能测试对象。
通过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政府网站、乐从医院官网和乐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入围技能操作的考生名单、技能操作时间地点等信息。主要测评实际工作动手能力,对考生进行为期3天脱产的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或者放弃技能测试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同一职位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以上的,各招考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取消、延期、更改该职位及报名工作。
五、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随后通过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政府网站、乐从医院官网和乐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公布综合成绩以及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发布体检须知信息。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聘用
(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考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通过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政府网站和乐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聘用程序。
(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办法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是否进行人选递补,由顺德区乐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研究决定。
(三)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拟聘人员提交招聘业务审查材料后,经审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3个月内(从公示之日起计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与招考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统一签订期限为3年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位表中要求入职3年内必须考取相应的资格证的工作人员的,3年合同期满后,仍未考取的,单位不再续聘。
(四)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聘用期间被解除聘用合同或自行提出辞职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五)聘用后的执业医师未取得全科医师证的,需按招考单位安排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八、招聘信息发布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聘用公示等招聘各环节信息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政府网站和乐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等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留意。
联系人及电话:叶先生;0757-28338906
监督人及电话:高女士;0757-28338150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乐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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